复核申请书应包含哪些要素?

发布时间:2025-11-22  浏览次数:70

根据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及实务要求,交通事故责任复核申请书需包含清晰、完整的核心要素,确保复核机关能准确理解申请人的异议点、事实依据和诉求。具体要素可分为基础信息、复核请求、事实与理由、证据清单、落款五大模块,以下是详细说明:

一、基础信息:明确 “谁申请、针对哪个案件”

这部分是复核机关受理申请的前提,需准确填写申请人、原办案机关、事故基本信息,避免因信息模糊导致受理延误。
  1. 申请人信息
    • 个人申请:需填写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联系电话、通信地址(精确到门牌号)、邮编(便于文书送达)。
    • 单位 / 法人申请:需填写单位全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、联系电话、单位注册地址。
    • 委托他人申请:额外注明 “委托人”(申请人)和 “受托人” 信息(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联系电话、与申请人关系,如律师需注明律所名称及执业证号)。
  2. 原事故认定信息
    • 原办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(如 “XX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XX 大队”);
    • 原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编号(需与原件一致,如 “第 XXXX 号”);
    • 事故发生时间(精确到年月日时分,如 “2024 年 X 月 X 日 X 时 X 分”)、事故发生地点(精确到具体路段,如 “XX 市 XX 区 XX 路与 XX 路交叉口”)。

二、复核请求:明确 “希望复核机关做什么”

需用简洁、直接的语言表述核心诉求,避免模糊表述,让复核机关快速把握申请目的。常见请求包括:
  1. 撤销原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中对申请人的责任划分(如 “撤销 XX 交警大队第 XXXX 号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中‘申请人承担主要责任’的认定”);
  2. 要求重新认定责任(如 “请求依法重新认定,确认申请人无责任 / 次要责任,肇事方 XX 承担主要责任 / 全部责任”);
  3. 若原认定为《道路交通事故证明》(事故成因无法查清),可请求 “责令原办案单位进一步调查事故成因,重新出具责任认定书”。
示例:“请求撤销 XX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XX 大队于 2024 年 X 月 X 日作出的第 XXXX 号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,依法重新认定本次事故责任,确认申请人仅承担次要责任,被申请人 XX 承担主要责任。”

三、事实与理由:核心模块,需 “结合证据反驳原认定”

这是复核申请的关键,需围绕 “原认定书存在错误” 展开,结合事实和证据,逐一指出原认定的问题(如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、责任划分不公、程序违法等),避免空泛主张。
  1. 先简述原认定的核心内容
    简要概括原认定书对事故经过、责任划分的结论(如 “原认定书认定:‘2024 年 X 月 X 日 X 时,申请人驾驶车辆(车牌号:XXX)在 XX 路口未礼让行人,与横穿马路的行人 XX 相撞,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’”),为后续反驳铺垫。
  2. 再针对性提出异议点 + 证据支撑
    需结合具体法律规定(如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)和证据,说明原认定的错误,常见异议方向包括:
    • 事实不清:原认定遗漏关键事实(如 “原认定书未提及行人 XX 横穿马路时未走人行横道,且存在低头看手机的行为,该事实有现场监控视频(证据 1)、证人 XX 证言(证据 2)佐证”);
    • 证据不足:原认定依据的证据不充分或无效(如 “原认定书依据‘证人 YY 的证言’认定申请人超速,但该证人未在询问笔录上签字,证据形式违法,且申请人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显示当时车速未超过限速(证据 3)”);
    • 责任划分不公:原认定未按 “过错程度” 分配责任(如 “被申请人 XX 驾驶非机动车逆行(有现场照片证据 4),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,原认定书却仅认定其承担次要责任,责任划分明显失衡”);
    • 程序违法:原办案机关未履行法定程序(如 “原认定前未向申请人送达《道路交通事故检验、鉴定结论通知书》,剥夺申请人申请重新检验的权利,违反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 X 条”)。
  3. 后总结逻辑,呼应复核请求
    结合上述事实和理由,总结 “原认定书不符合法律规定,应重新认定”(如 “综上,原认定书遗漏关键事实、证据不足,责任划分未体现‘过错与责任相当’的原则,请求复核机关依法纠正,支持申请人的复核请求”)。

四、证据清单:需 “列明证据名称、来源、证明目的”

为让复核机关清晰查看支撑材料,需单独列出证据清单,注明每个证据的核心作用,确保 “事实有证据对应”。格式可参考:
证据序号 证据名称 证据来源 证明目的
1 现场监控视频光盘 XX 路口交通管理部门调取 证明行人 XX 横穿马路未走人行横道,且低头看手机
2 证人 XX 的书面证言及身份证复印件 证人本人提供 证明事故发生时申请人已减速避让,无超速行为
3 行车记录仪录像(U 盘) 申请人车辆自带 证明申请人当时车速为 30km/h,未超过该路段 40km/h 的限速
4 现场照片(共 5 张) 申请人拍摄 证明被申请人 XX 驾驶的非机动车处于逆行状态

五、落款:规范格式,确保 “申请材料合法有效”

  1. 申请人签字 / 盖章
    • 个人申请:申请人亲笔签名(不可打印),并注明申请日期(年月日);
    • 单位申请:加盖单位公章,法定代表人签字,并注明申请日期。
  2. 附件说明
    在落款后注明 “附件清单”(如 “附件:1.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;2. 原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复印件;3. 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(共 X 页)”),方便复核机关核对材料完整性。

关键注意事项

  1. 理由需 “具体、不冗余”:避免堆砌无关事实,聚焦原认定的核心错误,每一条理由都需有证据支撑;
  2. 证据需 “真实、可核查”:提供的证据需注明来源(如 “交警大队调取”“本人拍摄”),复印件需注明 “与原件核对一致”,确保复核机关可核实;
  3. 语言需 “严谨、不情绪化”:避免使用 “原认定完全错误”“交警偏袒对方” 等情绪化表述,用 “原认定存在事实不清情形”“责任划分不符合法律规定” 等理性表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