复核申请书事实与理由部分要怎么写?

发布时间:2025-12-08  浏览次数:64

复核申请书的 “事实与理由” 是核心模块,核心目标是用清晰的逻辑、具体的事实和可核查的证据,指出原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的错误(如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、责任划分不公、程序违法),让复核机关认可 “原认定需纠正”。撰写时需避免空泛主张(如 “原认定不公平”),需做到 “每一个异议点都有事实支撑、每一个理由都对应法律依据”,具体可按以下结构和方法展开:

一、先 “概括原认定”,为反驳铺垫基础

开篇先简要提炼原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的核心内容(事故经过、责任划分结论),让复核机关快速明确 “你针对的是原认定的哪部分内容”,避免因信息模糊导致理解偏差。 写作要点:需包含 “原办案单位、认定书编号、事故时间地点、原认定的责任结论”,语言简洁,不添加主观评价。 示例 “XX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XX 大队(以下简称‘原办案单位’)于 2024 年 X 月 X 日作出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(编号:第 XXXX 号),认定:‘2024 年 X 月 X 日 X 时 X 分,申请人驾驶小型轿车(车牌号:京 AXXXX)沿 XX 路由东向西行驶至 XX 路口时,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,与由南向北横穿马路的行人 XX 相撞,造成 XX 受伤、车辆损坏;申请人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,行人 XX 承担次要责任。’ 申请人认为,该认定书存在事实不清、责任划分与过错程度不匹配的问题,具体理由如下:”

二、再 “分点列异议”,每点均需 “事实 + 证据 + 法律” 三重支撑

这是核心部分,需针对原认定的错误,分 1-3 个核心异议点展开(避免过多分散重点),每个异议点均按 “异议内容→事实依据→证据支撑→法律依据” 的逻辑撰写,让复核机关清晰看到 “原认定错在哪里”。

常见异议方向及写作示例

方向 1:原认定 “事实不清”(遗漏 / 歪曲关键事实)

核心逻辑:指出原认定未提及的、影响责任划分的关键事实,并用证据证明该事实客观存在。 写作示例 “一、原认定书遗漏‘行人 XX 横穿马路未走人行横道,且存在低头使用手机的危险行为’这一关键事实,导致事故成因认定不完整。 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六十二条规定:‘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,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;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,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。’ 本案中,事故发生地点(XX 路与 XX 路交叉口)设有清晰的人行横道及‘行人过街信号灯’,但行人 XX 未走人行横道,而是从路口东侧绿化带直接横穿机动车道(该事实有以下证据佐证:1. 附件 1《现场监控视频》(调取自 XX 路口交通监控系统,时间点:2024 年 X 月 X 日 X 时 X 分),视频清晰显示 XX 从绿化带穿出,未进入人行横道区域;2. 附件 2《证人证言》(证人王 XX,联系方式:138XXXXXXX),其证实‘看到行人低头看手机,突然冲到马路中间’)。 原认定书未记载上述事实,仅认定申请人‘未注意观察’,属于事实认定不全面,无法客观反映事故的真实成因。”

方向 2:原认定 “证据不足”(依据的证据无效 / 不充分)

核心逻辑:指出原认定依赖的证据存在瑕疵(如形式违法、内容矛盾),或缺乏关键证据,导致结论不可靠。 写作示例 “二、原认定书依据‘申请人车辆超速’的结论缺乏有效证据,属于证据不足。 原办案单位在认定书中称‘申请人驾驶车辆时速超过该路段限速(40km/h),是事故原因之一’,但未提供任何测速记录(如雷达测速数据、行车记录仪速度截图),仅依据‘目击证人李 XX 的口头陈述’。 经查,该证人李 XX 的《询问笔录》(原认定书附件 3)无证人签字确认,不符合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二十八条‘询问笔录应当由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捺指印’的规定,证据形式违法;且申请人车辆的行车记录仪(附件 3《行车记录仪录像》)显示,事故发生前 10 秒内,车辆时速稳定在 35km/h-38km/h 之间,未超过限速(该录像已提交原办案单位,但未被采纳)。 原认定仅凭无效证言认定‘超速’,缺乏客观证据支撑,结论不成立。”

方向 3:原认定 “责任划分不公”(未按 “过错程度” 分配责任)

核心逻辑:指出原认定未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大小分配责任(如一方过错更重却承担轻责,或无过错却被追责),违反 “过错与责任相当” 原则。 写作示例 “三、原认定书对责任的划分与双方过错程度严重不符,显失公正。 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六条规定:‘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,行人有过错的,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;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的,机动车一方无责任。’ 本案中,行人 XX 存在两项重大过错:1. 未走人行横道横穿马路(违反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六十二条);2. 横穿马路时低头使用手机,未观察来车(属于‘妨碍安全通行的行为’,违反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四条),上述过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、主要原因。 而申请人已履行基本注意义务:1. 行车记录仪显示,事故前申请人已提前减速(从 40km/h 降至 35km/h);2. 事故发生时,申请人立即采取制动措施(附件 4《车辆制动痕迹鉴定报告》显示,制动痕迹长 4.2 米,符合紧急制动的特征),仅存在‘观察不够细致’的轻微过错。 原认定书却认定申请人承担‘主要责任’,行人承担‘次要责任’,未体现‘行人过错更重、应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’的法律原则,责任划分明显不公。”

方向 4:原认定 “程序违法”(办案流程违反规定,影响结论)

核心逻辑:指出原办案单位未履行法定程序(如未送达鉴定意见、未组织听证),剥夺申请人的权利,导致结论无效。 写作示例 “四、原办案单位未向申请人送达《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报告》,剥夺申请人申请重新检验的权利,程序违法。 根据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五十五条: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检验报告、鉴定意见进行审核,并在收到检验报告、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,将检验报告、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。当事人对检验报告、鉴定意见有异议,申请重新检验、鉴定的,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。’ 本案中,原办案单位于 2024 年 X 月 X 日委托 XX 机构对申请人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,但直至 2024 年 X 月 X 日作出认定书,始终未向申请人送达该检验报告(申请人于 2024 年 X 月 X 日向原办案单位申请查阅,仍被拒绝),导致申请人无法知晓检验内容,也无法行使‘申请重新检验’的权利。 该程序违法行为违反法定流程,可能影响对车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认定,进而导致责任划分错误。”

三、后 “总结升华”,呼应复核请求

结尾需简要概括上述理由,重申 “原认定书存在错误,应重新认定”,并明确呼应开篇的复核请求,形成逻辑闭环。 写作示例 “综上,原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存在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、责任划分不公的问题,且办案程序存在违法情形,不符合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的相关要求。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,现恳请贵机关依法撤销原认定书,重新调查核实本案事实,按照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,作出公正的责任认定(确认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 / 无责任,行人 XX 承担主要责任)。”

四、撰写 “事实与理由” 的 3 个关键禁忌

  1. 忌 “情绪化表述”:避免使用 “原办案民警偏袒对方”“原认定完全是错的” 等主观评价,需用 “原认定存在事实不清情形”“责任划分与法律规定不符” 等理性表述;
  2. 忌 “无证据空谈”:每一个事实主张都需对应具体证据(如监控、证言、鉴定报告),并注明证据编号(如 “详见附件 1”),让复核机关可核查;
  3. 忌 “逻辑混乱”:避免将多个异议点混在一起写,需分点清晰(用 “一、二、三” 区分),每个点聚焦一个核心问题,不发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