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目三电子路考满分为 100 分,成绩达到 80 分及以上为合格。以下是详细的扣分标准:
- 未逆时针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,扣 100 分。
- 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,扣 100 分。
- 制动气压不足起步、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、起步前未观察内 / 外后视镜或未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、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(驻车挡)、不松驻车制动起步未及时纠正,均扣 100 分。
- 不松驻车制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,扣 10 分。
- 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、具备起步条件但超过 10s 未起步,扣 10 分。
- 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、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、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、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和后视镜、起步前不检查仪表,均扣 5 分。
- 方向控制不稳,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行的,扣 100 分。
- 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,扣 100 分。
- 不适时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,扣 10 分。
- 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,扣 10 分。
- 行驶中越级加挡、行驶中未加至次高挡及以上,扣 100 分。
- 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,扣 10 分。
- 行驶中在次高挡位及以上行驶时间不足 5s,扣 10 分。
- 变更车道前,未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,并向变更车道方向回头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,扣 100 分。
- 变更车道时,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,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,扣 100 分。
- 变更车道时,控制速度不合理,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,扣 100 分。
- 停车前,不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,扣 100 分。
- 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,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,扣 100 分。
- 停车后,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的,扣 100 分。
- 需要下车的,在打开车门前不回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,扣 100 分。
- 下车后不关闭车门,扣 100 分。
- 停车后,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 50cm,扣 100 分。
- 停车后,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 30cm,未超出 50cm,扣 10 分。
- 停车后,未拉紧驻车制动器,扣 10 分。
- 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,扣 10 分。
- 在前后无干扰条件下停车后,再次挪动车辆,扣 10 分。
- 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,扣 5 分。
- 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,扣 100 分。
- 不观察左、右方交通情况,转弯通过路口时,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,扣 100 分。
- 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、行人、非机动车,扣 100 分。
- 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,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,扣 100 分。
- 左转通过路口时,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,扣 10 分。
- 不按规定减速慢行,扣 100 分。
- 不观察左、右方交通情况,扣 100 分。
- 未停车礼让行人,扣 100 分。
-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,不减速靠右行驶,或未与其他车辆、行人、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,扣 100 分。
- 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,扣 100 分。
- 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,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,扣 100 分。
- 超车前,不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,扣 100 分。
- 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,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,扣 100 分。
- 超车时,未回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,扣 100 分。
- 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,扣 100 分。
- 超车后,驶回原车道前,不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,扣 100 分。
- 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,扣 100 分。
- 超车时,未根据被超越车辆速度和道路限速选择合理行驶速度,扣 100 分。
- 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,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,扣 10 分。
- 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,扣 100 分。
- 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,扣 100 分。
- 掉头前未开启左转向灯,扣 100 分。
- 掉头时,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,扣 10 分。
- 不能正确开启灯光,扣 100 分。
- 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,使用远光灯,扣 100 分。
- 通过急弯、坡路、拱桥、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,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,扣 100 分。
- 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,扣 100 分。
- 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,扣 100 分。
- 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,扣 100 分。
- 在有路灯、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,使用远光灯,扣 100 分。
- 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和不开启示廓灯,扣 100 分。
- 进入无照明、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,扣 5 分。
评判标准与夜间行驶灯光使用要求一致。
-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,扣 100 分。
- 遮挡、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,扣 100 分。
-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,扣 100 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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